尚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株洲本地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委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11月18日,我委向省能源局提交了《关于支持中车时代电气光伏产业的请示》。并由剑波常务副市长带队赴省能源局与省能源局局长石刚超进行了交流洽谈。恳请省能源局将中车时代电气纳入湖南省光伏资源开发的支持企业名单,并出台政策支持其逆变器在湖南省光伏项目中使用。今年4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283号),文件虽然取消白名单,但对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选择提出要综合考虑企业对我省产业发展、能源保供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贡献,以及企业开发业绩和信誉等条件。
二、我委从资源禀赋、开发条件、电网消纳与接入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本着“应报尽报”原则,已向省能源局申报光伏项目11个、装机117万千瓦。2022年7月底,省发改委批复我市集中式光伏项目4个,装机规模3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速光伏资源开发,一方面由中车株洲所、市资源投资集团和大唐组建合资公司负责我市所有光伏项目开发;另一方面我委将牵头对全市地面分布式光伏摸底,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光伏产业发展。同时,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党政机关、学校、园区等屋顶式光伏进行摸底,推进建设。
三、2022年7月11日,在向慧泉书记汇报株洲市电力新能源与装备制造(含汽车)产业链有关情况中,由我委代拟了向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株洲市电力新能源与装备制造(含汽车)产业链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报告》,其中请求省级层面,协调省内风光资源项目优先采购湖南本土品牌装备,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市光伏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刘海宾
承 办 人:万 晓
联 系 电 话:28686358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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