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支持更新改造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
发布日期:2024-09-20
信息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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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支持更新改造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电梯更新改造。


“两新”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方面,我市将贯彻落实省级层面要求进行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政策补贴支持范围的住宅老旧电梯,需符合以下条件:依法依规建设、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等。同时明确,重点支持更新改造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电梯更新改造,更新电梯和改造电梯有相应金额的补贴,比如改造电梯每台补贴5万元。


政策执行时间为今年至2027年,今年的申报也有相关要求,主要包括:未开工或今年1月1日后开工且正在施工的电梯更新改造任务,当前已完工的不得申报;居民要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后续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应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应保证在今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具体申报流程细节待省住建厅明确后,将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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