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电动车“以旧换新”10月21日起将暂停
发布日期:2025-10-14
信息来源:株洲新闻网
作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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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任远)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广受消费者与商家欢迎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将自10月20日24时起暂停实施,新车发票开具时间在此之后将无法享受补贴。 该政策自今年实施以来,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为确保活动平稳收尾,保障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权益,市商务局就补贴申领事宜明确了后续安排。公告要求,有意申领补贴的消费者,须于11月20日24时前完成申报资料的提交。对于在此截止日期前已提交但资料不齐全的申请,还有一个缓冲期,申请人可于12月20日24时前补交完整准确的资料。 11月20日24时后,系统将不再接受任何新的申请,仅开放补正资料提交功能,逾期则将一律不予受理。 编辑:李毅哲 二审:吴楚 三审: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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